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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明年建36842套保障性住房 有望上调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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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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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按省下达的任务,明年沈阳将建设36842套(户)保障性安居住房,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万户。同时,经济适用房补贴标准也有望上调。 2015年末要让48.9万户住上保障安居房 据了解,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沈阳市制定了“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规划目标,即2015年末,计划通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危旧房、棚户区住房改造等方式,力争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户数达到城镇家庭总户数的25%,住房保障总户数达到48.9万户。在2010年以前,沈阳市通过安居工程、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各类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方式,保障了29.9万户。而今年,沈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任务49355套(户)。沈阳市结合实际,力争超额10%完成保障任务,即计划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53995套(户)。具体分五类:计划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000户;完成经济适用住房7700套;完成公共租赁住房3.87万套;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3300户;垦区危房改造295户。 目前,今年沈阳市已完成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500户,已发放租赁补贴2万余户、近7000万元。而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进展顺利,年底前必保主体完工或全部竣工。 明年,沈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36842套(户)。其中:实物建房34842户;新增租赁补贴2000户;经济适用住房4000户;公共租赁住房3万户;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456户;国有垦区386户。 明年有望上调经济适用房补贴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分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保障两种方式。 2009年起,沈阳市主要以货币补贴发放保障形式为主。目前,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于洪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5.5万元;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含蒲河新城)、浑南新区、棋盘山开发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4万元;新民市、辽中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8万元;康平县、法库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3万元。 据了解,沈阳市现行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是2008年年底按照当时沈阳市二环周边商品住房中所含土地出让金及行政性收费、政府基金等费用测算的。目前,沈阳共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4.38亿元,有1.42万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利用政府提供的货币补贴资金购买到了自住性住房。但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变化,沈阳市准备从明年开始,调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但上调幅度目前还有待最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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